教辅新政推行为何阻力重重?

  中小学教辅材料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质量低劣、价格虚高、行业腐败等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另一方面,不利于出版、教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下决心治理教辅图书出版和发行问题。

  2011年8月16日,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刷、发行、市场、质量等方面的管理。2012年2月8日,教育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各省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个学科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学校供学生选用。

  按照以上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了高中教辅材料的评审,并于2013年7月2日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同步类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同时对评审通过的教辅材料进行了公告。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现在已到8月中旬,各地高中学校即将开学,各地教辅材料选用的情况如何?政策执行的情况如何?为此,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近期走访了部分学校和图书发行单位。

  教辅新政推行面临流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同步类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已经公布一个多月了,通知对教辅征订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市推进缓慢,除少数地市教育局按省厅要求组织了评议外,大部分地市没有依据文件要求进行教辅材料的评议和选用,多数地市依然选用教育厅推荐目录之外的高定价图书,有很多出版发行单位目前正在大量印制高码低折的图书。

  在四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而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实地走访、调查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应于7月5日到7月20日之间组织学校、教研员等进行评议,确定选用的品种及数量,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没有接到评议的通知。少数已经进行了教辅材料评议和选用的地市也没有严格执行教育厅的要求,虽然进行了评议,但评议结果至今没有公开发布。

  价格“作怪”影响政策落地

  教辅新政的核心是,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评审,必须是教材著作权单位配套教材编写或由教材著作权单位授权编写,必须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印张单价标准定价。其中限价是国家治理教辅发行混乱的重要举措。201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指出通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的价格机制,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行为,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切实降低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促进新闻出版行业和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规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对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总体保本微利的原则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经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价格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进入公告的教辅品种,包含封面、考虑双色等因素,大16开的图书平均印张单价不足1.4元。而目前市场上大量销售的非公告图书,印张单价大都在2元以上,很多图书印张单价接近甚至超过3元。这些高定价图书,成本率大多在15%~20%之间,发行环节的利润超过80%。虚高的利润空间,为某些出版发行单位操纵教辅图书的发行提供了条件。

  利益纽带阻碍新政推行

  目前学校教辅资料之乱,教辅价格虚高,与相关部门的“利益链”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多年来,某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某些出版社合作出版,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利益链条,而教辅新政将会直接影响他们已经形成的利益格局,这就不难理解教辅新政落地难的现状。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发现,高定价的非公告图书价格一般是省教育厅推荐图书的2倍,甚至还要高,价格虚高的部分就需要家长和学生为之埋单。如此推荐高定价图书,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利益”。

  2013年8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禁止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以高定价低折扣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到国家打击教育腐败、净化教辅市场的决心,但监督检查力度、实地督导仍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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