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出版集团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近日,世纪出版集团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各单位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并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宣传部重申:一是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搞相互宴请、走访,或用公款外出旅游、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婚丧喜庆事宜需事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二是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或各类食品、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类有价购物券、卡(包括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等)。工会用于节日慰问辟谷工的,费用标准和经费列支渠道按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三是各下级单位一律不准向上级单位赠送各类有价购物券、卡(包括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等);上级单位和个人严禁收受下级单位、个人、服务和管理对象赠送的各类有价购物卡(包括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等)。四是要加强教育提醒,确保通知要求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类顶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