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阶段性完成年度企业询征

    为了核查企业往来账的真实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中心照例于每年12月31日结账后进行一年一度的资产询证工作。随着这几年的审计要求日益严格,本年度询证函的工作严格按《询证函操作细则》操作,且为配合集团发行回归综合改革进程,预算管理部重新在第二页的版别区分上做了细化,以使回函的有效性得到最大限度保证,同时可进一步了解客户的版别分账情况。

    在各销售部的鼎力支持与配合下,本年度询证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止到2017年2月20日,中心发出有效询证函859份,收到有效回函758份,回函率达到88.24%。其中,西南销售部的回函率达到100%,另有4个销售部的回函率也在90%以上,说明各销售部对询证函工作还是非常重视的。

    同时,预算管理部对未回函的客户进行了细致的分类统计(包含未回函、已进行法律程序或诉讼、未使用有效印章、未按规定填写差异数、原件退回及其他),并要求销售部门继续未回函的询证函进行催讨或详细了解情况。

    目前,询证函的第一阶段工作暂告一段落,接下来是后续工作的开展。根据审计对询证函中差异必须说明的要求,预算管理部同时也将对询证函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各销售部门将对2016年度询证函回函有差异的客户,分别进行对账取证,于3月20日前上交《询证函差异说明》。之后,预算管理部则根据回函差异和差异说明,对存在差异数的客户逐一进行核对确认,并对有依据可进行调整的差异数作调整,确认最终的实际差异,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