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整治火灾隐患是2019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请简要介绍一下2018年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陈培军: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同时要求,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新时代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全国文物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密切与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全国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44264次,发现各类文物违法行为1467起。开展安全检查342550次,发现安全隐患124367项。畅通社会监督途径通过“12359”举报平台接收各类举报信息2138条。

    严肃查处了河南安阳殷墟遭破坏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召违法建设案、山东泰安白佛山石窟造像违法施工案等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案件85起。督察督办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其中火灾事故16起。重点督办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盗掘案、青海都兰热水墓群被盗案等37起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案件事故,对西藏拉萨市大昭寺、北京市颐和园瞰碧台、北京市清华大学早期建筑明斋楼等3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进行了现场督导。完成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国共有16个省份明确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23个省份印发实施意见,26个省份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21个省份建立省直厅局际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

    记者:为打击文物犯罪嚣张气焰,2018年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共同部署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请问取得了哪些成果?

    陈培军: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221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45名,追缴文物8440件。重点督办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盗掘案,打掉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3人,追回文物713件,问责追责51人。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举办《众志成城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共协调11个省份、14个专案组、涉案文物750余件,集中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丰硕成果,有力震慑了文物犯罪行为,彰显了我国政府保护文物安全的决心和力量。

    记者:开展全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是2018年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一次较大规模专项行动,请问这次大检查成效如何?

    陈培军:防范火灾事故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深刻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教训,2018年9月,国家文物局会同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国家文物局会同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以及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后组织18个工作组,赴全国开展两轮督察和调研指导,随机抽查了200余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发现火灾隐患和问题700余项。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文博单位,国家文物局会同应急管理部进行了重点督办。全国各地检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71389处,发现10大类火灾隐患和问题101226项,已完成整改93168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0余家。同时,按照部署各地文物和消防救援部门迅速动员安排,对2000余处具有火灾风险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855家三级以上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过此次检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文物消防意识明显提高,消防投入明显加大,消防责任明显增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记者:针对全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家文物局采取哪些措施强化文物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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